近年来,沈阳市民政局坚持依法行政,保障基本民生,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今年3月以来,相继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深化年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聚焦改善民生,推动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整体提升了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水平。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增幅扩面。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793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1226元/人/月,实现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一,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高至2322元/人/月。会同卫生等部门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治工作,将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标准从3600元/人次提高到1万元/人次,提高幅度达到177%。今年以来,全市持续开展“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主题寻亲活动,开展寻亲服务400余次,寻亲成功80余人,累计救助流浪乞讨及临时遇困人员2471人次。
城乡社区治理基础持续夯实。编制《沈阳市社区工作者沟通技巧》,设定入户服务、邻里议事、矛盾调解等12个应用场景,为全省社区服务规范化提供借鉴样本。梳理完成居民议事、楼栋(单元)议事、社区议事、街区议事、业委会议事等五个居民自治场景的流程、工作模板和案例,为全市各社区开展居民自治工作提供参考,提升居民自治水平。
“一老一小”监管效能全面提升。联合市场、消防等部门推进全市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通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堵点”“痛点”。在全省率先出台《沈阳市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健全以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现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与未成年人保护专线互联,设置专人负责24小时接听,及时受理、化解处置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问题。
社会事务服务便民高效。会同司法、公安部门规范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类案件的处理流程,并规定不属于婚姻登记机关败诉的情形,进一步强化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降低当事人的办事成本,切实为办事群众减轻负担。开展整治公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公墓建设经营行为,解决群众“后顾之忧”。